“315”临近 整容须到正规医院
如今,越来越多女性为了求美加入“整形军团”。但一些整形机构或美容院为牟暴利非法进行医疗美容,造成整形失败案例多发。在“315”来临之际,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整形美容须谨慎,尤其是要把相关证据留好。
2014年2月18日,市民李小姐来到滨湖消委会进行投诉。1月13日,她在滨湖区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隆鼻手术。术后第二天,她就发现鼻梁和额部衔接处有个凹槽,影响容貌的整体美观。经该院医生检查,承认手术有瑕疵,当场答应免费将鼻腔内的硅胶取出重新手术。但李小姐认为其已怀孕怕影响胎儿健康,不能接受再次手术。同时,因手术失败后精神受到打击,造成她晚上失眠,性格烦躁,影响正常工作。李小姐提出该医院除了退还手术费外,还必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。但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没有达成协议。
滨湖消委会调查后认为此属于整容失败,认为院方应该负责对消费者进行相关赔偿。鉴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,建议李小姐到卫生部门投诉,进行医疗鉴定后再通过诉讼解决争端。
“每年都会接诊在美容院整形失败后,再到医院来重新整形的女性。”锡城一家整形医院负责人说,大多是因为注射了有问题的填充物或针剂,或手术不规范操作引发的。他表示,对于一些美容院进行的所谓不开刀、无伤口、恢复期短等“微整形”,比如用玻尿酸注射鼻子、下巴等,看似简单,实际上对注射的剂量、深浅非常讲究,其精细程度不亚于整形手术,其手术风险也很大。业内人士表示,正规的整形机构在进行美容整形手术前,都要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,作为院方资料保存,也可以作为法律资料保存,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也可作为证据。
工商部门表示,普通生活美容店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仍然是投诉的热点。从受理的投诉案例可以看出,一些美容院属无照经营,还有一些美容院使用劣质产品,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不良影响。
消委会提醒消费者,在选择医疗机构时,不要只图便宜或盲目相信广告。最好到国家指定的有资质的机构,如正规医院去消费,一定不能到非医疗机构的美容院去整形。一旦出现纠纷,要保管好证据。根据事实整理一份完整的材料,到权威部门进行鉴定,明确整容机构的医疗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后,再到相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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